2013年12月26日晚,對開四色印刷機機長及在印刷眉山房地產宣傳冊的時候在客戶又提供打樣稿的情況下未能按照打樣稿的文字內容一一核對,導致此次產品完全報廢。給公司帶來損失共計4320元。 在此,廠部對以下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罰: 一:生產主管 扣罰工資800元及扣罰本月全部獎金。 二:印刷機長 扣罰本月工資500元及扣除本月全部獎金。 三:對開四色印刷機助手 扣罰本月工資200元及本月獎金100元 四:其余費用由公司承擔。
2013年12月28日
(廠部)